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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制度完善初探

作者:王鹏存疑不起诉制度完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制度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无罪推定

摘要: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排除了人民检察院的定罪权,同时扩大了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按照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潮流,吸收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精神,设立了"存疑不起诉"制度.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关于经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处理的规定,即存疑不起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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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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