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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强拿硬要”区别

作者:马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摩托车车主手续稽查交通罚款动手

摘要:[基本案情] 甲乙丙三人酒后走在一村道上.这时,对面来三辆摩托车,在事前没有进行预谋的情况下,甲将三辆车共四人拦住说自己是交通稽查队的,向摩托车主要手续,车主说没有.乙见状说没有手续要罚款150元.车主三人不干,甲、乙动手打了车主并将车钥匙拔下.这时接着又来一辆摩托车,甲、乙、丙将这辆车截住.说他们是交通稽查的,车没有手续要罚款.车主说没钱,甲乙丙又动手殴打车主.车主拿出30元钱给甲.之后,甲乙又动手殴打第一辆车主时候,看见一辆三轮车开过来后,三人又将三轮车截住,车主拒绝出示手续和缴纳"罚款".三人对三轮车主进行殴打.反过来又对另外的两位被害人殴打.后三人被赶来的群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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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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