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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异地管辖

作者:徐小平; 夏存霞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民事案件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检察院行政裁判再审程序法定期限

摘要: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第一、二审民事行政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裁判认定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从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结合多年来的民事抗诉实践,笔者认为,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应实行异地管辖.其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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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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