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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之困惑及其救济

作者:王瑞丽; 彭文华刑事管辖权网络犯罪计算机网络救济通讯网络地域空间网络空间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系统实施信息时代无线传统作为

摘要:网络犯罪,是指了利用网络技术,使计算机网络、无线通讯网络等网络系统的功能受到影响、破坏、损害,或者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无线通讯网络等网络系统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由于网络空间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与传统地域空间有着很大的不同,使得在网络空间实施的网络犯罪之刑事管辖权与在传统地域空间实施的普通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网络空间具有传统的地域空间所没有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它特有的超自由性、无限开放性、虚拟性和无界限性.另一方面,法律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依据,其权威性、稳定性与滞后性、不灵活性是相辅相成的,这就使得法律在面对新的社会关系和新生事物时会显示出某些弊端和不足.网络空间的特殊性与刑法自身的滞后性,是造成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困惑的两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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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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