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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起诉书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作者:焦章海; 李世忠起诉书法定计量单位中国文书制作司法文书刑事诉讼

摘要: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起诉书的制作应当做到语言规范、准确,逻辑严谨、无懈可击。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性地使用过去的计量单位,反映到起诉书制作上,有的检察人员也使用惯用计量单位,这直接影响了起诉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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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CN:11-54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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