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学文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司法合作区际司法协助法治化营商环境
摘要:在港澳回归前,粤港澳即存在司法协助和合作的相关实践。港澳回归后,粤港澳三地积极探索出了“一国两制三法域”下海事司法合作的新路径、新模式,但也存在区际司法协助、跨境纠纷解决、人员交流等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加强粤港澳海事司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司法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内生需要。为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法治统合的示范区、法治创新的试验区和法治合作的功能区,需要采取完善海事司法协助、妥善处理平行诉讼等一系列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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