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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局海事安全监管综合风险预控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谷雨; 王成璞; 焦洪岭; 马来好; 沈俊安全监管模式风险预控海事局辽宁安全风险海事监管法定职责主管部门

摘要:当前,我国海事安全监管模式属于“警戒式”监管,也称“汗水型”的被动监管,实际上是“全能政府”在海事监管领域的具体实践,要求海事主管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海事安全监管的所有水域,无论风险大小与轻重,全面部署执法力量,力争实现所管辖水域的全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风险必控、风险必除、严防死守、万无疏漏”。这样一方面过于强化海事安全风险产生之因在于海事安全监管不力,另一方面对于当前我国海事系统有限的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不仅客观上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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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

《中国海事》(CN:11-5352/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海事》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技术刊物,其宗旨是着眼促进“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的目标,大力宣传国家海事政策法规,积极传播国内外海事重要信息,着力弘扬海事先进文化理念,认真探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树立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在国内外的良好形象,促进海事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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