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优升 莫菲船员责任海事法院被告船长航道
摘要:2008年的一天,南方某海事法院接到这样一个案子,原告YD公司告其曾经的员工Y某,原告诉称:被告于2007年6月9日起受雇于原告,在原告经营的“FT”轮上任船长。2007年7月9日,由于被告未能把握好航道情况和保持正规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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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CN:11-5352/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海事》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技术刊物,其宗旨是着眼促进“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的目标,大力宣传国家海事政策法规,积极传播国内外海事重要信息,着力弘扬海事先进文化理念,认真探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树立我国海事主管机关在国内外的良好形象,促进海事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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