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秋华护士执业护理管理改革法制化轨道法律保障不良影响国务院
摘要: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为护士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立法,标志着我国护士执业有了法律保障,护理管理也进一步被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但是,我国的护理管理仍然存在许多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这对于顺利贯彻实施《护士条例》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应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护理管理的现存问题,明确护理管理改革的方向,并严格按照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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