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程睿; 王华公司信息透明度市场效应信息不对称
摘要:目前在中国市场,信息披露质量是较数量更为有效的衡量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方面。基于信息披露质量,我们分别以深交所上市公司考评中不及格和优秀等级的公司、沪深违规信息披露公司及其配对公司作为两组研究样本,同时全面考察公司的信息透明度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市场效应。两组样本检验结果一致表明,低透明度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某些知情者诈取广大不知情的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温床,并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原有功能;从2001年至2004年,尽管公司信息透明度对大量中小投资者的股票选择没有显著影响,但其的确也帮助了投资者对所选择的股票进行定价。健全法律制度、培育理性投资者与信息中介、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是促进市场有效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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