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与救济制度新论

作者:王雅琴; 方圆; 李汇莹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机制救济机制专门立法

摘要:我国土壤污染及其引发的各种问题日益严峻,就土壤污染防治问题进行专门立法亟待提上日程。徒法不足以自行。责任与救济机制是进行有关立法的前提,也是有关立法得以实施的保障。本文通过展现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其严重程度,对建立强有力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机制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并通过明确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以及放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增加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权等基本问题,以期建立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责任体系;再以法律责任为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兜底的前提下,肯定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保险制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制度等多元化土壤污染防治救济手段的同时,提出构建污染土壤社会信用危机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政府约谈制度等新的救济机制,共同应对土壤污染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环境法治

《中国环境法治》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