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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犯罪的司法困境及其解决

作者:焦艳鹏污染环境罪入罪标准司法判定社会认知生态文明

摘要:相关研究表明,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我国《刑法》第338条在司法适用中判决较少。来自司法实务机关的调研也表明,《刑法》第338条适用中存在诸多障碍。《刑法修正案》(八)确立的"污染环境罪"虽然在形式上降低了入罪门槛,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污染环境罪司法困境的解除既取决于清晰的司法判定标准,也取决于污染环境刑事司法过程中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以及在生态文明整体视野下污染环境罪社会认知根基的构建和"罪感"与"恶感"社会标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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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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