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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环保NGO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主体地位——由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作者:王萌环境公益诉讼官告尾矿场原告资格磷石膏废水处理公众参与原则提起诉讼公益诉讼制度民间环

摘要:<正> 引言《法制日报》2008年1月4日第006版《贵州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判决,为公益"官告民"胜诉》。本案的被告是一家生产化肥(磷胺)的化工企业贵州天峰化工公司,该公司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投入生产以来,将废弃的磷石膏废渣堆放在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渗及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的尾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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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法治

《中国环境法治》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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