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锦龙 汤旸警犬技术警犬使用案发现场刑侦大队余江县邓埠镇上级指令道路状况嗅源命案现场
摘要: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6月10日23时20分许,接上级指令:19时40分许,余江县邓埠镇某村发生一起命案,村民陈某某被杀死在家中,余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请求我处警犬工作队派员携犬协助破案。 二、警犬使用经过 接令后,警犬工作队立即指派训导员吴剑携警犬"奥迪"赶赴案发现场,由于鹰潭市区与余江县的案发地相距30公里,且环境陌生、道路状况生疏,到达时已是11日0时30分。据当地侦查民警介绍,根据命案现场情况及访问情况看,死者陈某某系他杀,且死者丈夫倪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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