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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证在不动产法律制度中的位置 法律界关于不动产法定公证的争论

不动产制度法定公证法律制度争论法律界大陆法系法律理论

摘要:在大陆法系中,德国和法国无疑代表着不动产制度的两大方向,但无论是德国还是法国,都不约而同地在不动产法律制度巾给公证人安排了重要角色.因为我国在不动产制度上吸收和借鉴了大陆法系的法律理论,所以在我国构建不动产制度时,尤其是在《物权法》制定前后,引发了是否应当借鉴德法等国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在我围不动产实体法律中安排不动产法定公证的争论。我们认为,在讨论房地产公证创新和发展之前,有必要对这场争论予以回顾,以明确公证在房地产法律事务中应当充当的角色和应当发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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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

《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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