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创新与规范:定期金公证研究

作者:詹爱萍; 马玲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公证创新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被扶养人

摘要:定期金,是当事人一方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向他方定期支付一定金钱或其他种类物之意。在我国,定期金主要应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法院判决加害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按照一定的期限(如按年或者按季、按月)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额,主要适用于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用、更换辅助器具费等需要以后继续支出费用的场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公证

《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