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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遗嘱的五种形式

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书写能力第17条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摘要: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了五种法定遗嘱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由于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按照《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其效力优于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自书遗嘱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遗嘱人有文字书写能力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地书写遗嘱,对自己死亡后的财产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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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

《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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