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全一公证制度户籍登记某年某月孙子女特留份代位继承保佐人法定继承人法定财产制
摘要:一、一份完整的德国遗嘱公证书 "柏林遗嘱"——公证文书的起始句——1、某先生,某年某月出生于某地(户籍登记地……,出生登记号……),其父母的姓名是……,与2、他的妻子,某年某月出生于某地(户籍登记地……,出生登记号……),其父母的姓名是……,共同居住在……(下文称"配偶")他们各自出示身份证证明了身份,公证人征得他们同意后对身份证进行了复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3640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2584 评论 48
人气 290692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5936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