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海宁委托公证审查委托书逃避税收房屋中介委托关系委托人受托人
摘要:近来年,经公证的委托书被用于实现委托人、受托人不法目的的情况屡屡发生,例如房屋中介通过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变相逃避税收来进行“抬房”。这些不正当使用公证书的行为已经使委托书脱离了其传统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基于信赖而产生的委托关系.成为当事人谋取不法利益的手段和工具.为此.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必须要审查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之目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263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487 评论 48
人气 288448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530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