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全一法定公证制度立法法经济学当事人意思自治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
摘要:《公证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此即法定公证的规定。法律规定法定公证事项,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中是一种常态。但在我国,由于理论上倾向于对私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放任,以及《公证法》出台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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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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