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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信箱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业务咨询连带清偿责任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国有独资公司信用担保业务

摘要:该项担保合同公证能否办理? 问:现在各县市都成立有由政府出资或控股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简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就是由简阳市政府授权,简阳市经济贸易局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700万元,经营范围是为简阳市的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业务。其程序是中小企业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作为企业借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如果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借款,则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们公证处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担保公司超出其自有资产或注册资金为企业提供担保。他们的依据是财政部财金(2001)77号文件,其中第八条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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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

《中国公证》(CN:11-469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法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证》涉及到金融、房地产、出国留学定居以及继承、婚姻家庭、财产分配等经济、民事法律,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将深入到每个家庭、厂矿、科研各个部门和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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