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文蔚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与社会主体需要价值主体价值目标武力解决司法制度公证制度具体表现预防性诉讼纠纷
摘要:公证的价值,是指公证本身所固有的满足价值主体需要的属性,它体现了公证对价值主体的某种效用.公证的价值目标是满足国家与社会的需求.公证制度是国家设立的一种预防性司法制度,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①它通过对非争议、非诉讼的既存事项,依法进行真实、合法的判断性证明,从而实现预防纠纷、防患未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公证的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