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向阳分离问题业主经营性资产国家经贸委企业职工军工国有企业破产企业
摘要:主辅分离是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辅业资产的剥离方式。主辅分离的基本依据是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颁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即859号文件。该文件的基本精神就是允许国有企业拿”三类资产”(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与职工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进行交换,或者说允许国有企业职工以自己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换取一定数量的国有辅业资产。其次.允许辅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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