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国华; 席皛; 周伟; 苏子龙生态信用生态补偿生物多样性补偿生态占补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托
摘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NSW)2008年即着手建立“生物多样性银行(生态银行)制度”,2017年全面实行“生物多样性补偿制度”;通过强化“生态信用”概念,建立了完善的生态信用评估、登记、交易、补偿制度体系;委托“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托”进行管理,搭建起了生态信用购买方(开发商)与生产方(地主)在生态保护领域的经济连接。生物多样性补偿制度建立了完整的“规避、最小化、修复、补偿”保护层级体系,促进了生态保护“净生收益”目标的实现,有效地推进了全州的生态保护工作。新南威尔士州的生物多样性补偿制度对我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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