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资源收益资本收益矿业权价款资产地方政府资源资本化所有者
摘要:我们在《解读矿产资源资本化》的评论中,曾经理直气壮地指出,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中,矿产资源所有者实际获得的收益没有到位,是不合理的。对于这种现状,人们不是没有看到,至少许多地方政府早已有所察觉,但是他们不是通过提高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收益来解决,而是通过政府掌控矿业权进而收取矿业权价款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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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CN:11-517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一直致力于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有效交流平台,是行业内外各方深入了解把握全省宏观经济政策与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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