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慧明司法解释出资行为工商执法法定原则严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意义
摘要:针对当前《公司法》执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抽逃出资的认定、公司与高管连带责任、第三人垫资的法律责任等法律现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6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虽不像法律条文一样可以直接作为工商部门的执法依据,但都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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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现用名《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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