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志雄传销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时效工商部门执法权力执法要求
摘要:为保障工商部门有效快速地打击传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赋予了工商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力,并提出了严格的执法要求。《条例》第14条第一款第5项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第18条第一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件情况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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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现用名《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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