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不同权力结构下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激励

作者:杨艳; 程燕培; 陈收企业社会责任供应商主导零售商主导收入共享契约成本共担契约

摘要:本文以单个供应商和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为对象,假设仅考虑供应商对产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研究了在供应商主导和零售商主导两种权力配置模式下,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程度的差异,以及如何在供应商和零售商间建立合理的契约以激励供应商社会责任的履行。研究发现,相对供应商主导,在零售商主导下供应商会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引入收入共享的事后契约和成本共担的事前契约后,在供应商主导下,两种契约在一定条件下均能有效地激励供应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但在留存比例与分担比例相等的条件下,成本共担契约的激励效应更强。在零售商主导下,收入共享契约虽能激励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履行,但因导致零售商的利润下降,故无法达成,而成本共担契约只有在分担足够大时才有激励效应。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管理科学

《中国管理科学》(CN:11-2835/G3)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管理科学》主要反映我国在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诮方向的最新研究成果,优先刊载对我国经济发展实际问题提出的新观点、新方法,特别展示应用实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