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仕健; 张治国书面证据刑事立案盗窃罪逃费行为犯罪嫌疑人高速公路管理被告人
摘要:2018年11月23日,广东省紫金县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对涉嫌高速公路'在途卡'逃费的叶某以'盗窃罪'定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此案成为广东省因在高速公路逃费以盗窃罪定罪量刑的第一单案件,为相关部门查处'在途卡'逃费案提供了参考案例。笔者将该逃费案件的查处过程和相关措施及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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