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谁为“瑕疵”买单?

作者:顾建军瑕疵民事赔偿责任电动自行车疏港公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公路路面事故发生

摘要:案例回放 案例一:在舟山市北向疏港公路进行修建新路同时老路通行期间,该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纠纷中,机动车方辩称,自己是为避让公路路面的凹坑,才导致事故发生,并一审时将定海区公路管理段及宁波路桥集团公司追加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公路

《中国公路》(CN:11-359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路》以权威性、指导性和普及性的多重组和,为中国公路界所瞩目,并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办刊宗旨:为公路事业法务之我们的天职;发展理念:办最好看、最实用的杂志;发展东路:将人文关怀奉献给广大读者。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