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博士评估工作硕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培养工作2005年1998年定期评估一级学科可持续发展学科建设有效监督教育质量评估范围二级学科
摘要:为了有效监督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巩固并不断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起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定期评估。对每个学位授权点的定期评估每六年进行一次。2005年的评估范围是:1998年以前(含1998年)获得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对于一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一级学科整体进行评估,不再单独评估其下设的二级学科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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