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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卫生监督管理中单位食堂的经营主体认定

作者:孔维生 陈汉文主体认定经营主体卫生监督管理食堂卫生监督人员食品卫生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后勤部门

摘要:单位食堂大多隶属于单位的后勤部门,一般认为是属于非营利性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体制。单位食堂的经营主体情况也复杂多样,给卫生监督人员在单位食堂的主体认定上造成一定难度。特别在食品卫生许可、卫生行政处罚中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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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CN:23-1318/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是全国各级卫生防疫防治机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者及医学院校广大师生的刊物。本刊仍将继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着重介绍有关卫生防疫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卫生防疫管理理论;探讨卫生防疫管理技术和方法;交流卫生防疫管理经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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