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圣祥事业单位垄断企业低价房个人所得税福利国税总局出售住房成本价格
摘要:国税总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应税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时之间,舆论哗然。除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垄断企业.还能有什么单位会对职工如此“仁慈”?毋庸置疑,单位低价房是一种特权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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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CN:10-13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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