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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拉大与经济改革

作者:赵人伟收入差距扩大经济改革收入分配问题房地产开发平均主义渐进方式住房改革三层次

摘要:收入分配问题,特别是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人们在热烈地讨论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特别关注收入差距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我认为,在分析收入差距的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有两种倾向需要防止,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部简单地归罪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对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应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来对待:第一层次是属于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激励部分,这部分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和促进经济的发展,是经济改革的成果,从而应该加以肯定。第二层次是属于经济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例如,中国的改革只能采取双轨过渡的渐进方式,从而必然会出现利用双轨进行“寻租”等活动。在一定限度内,这可以说是改革所应付出的代价。第三层次是属于过高的代价,或者说是属于不应该付的部分,或应该防止和避免的部分。当然,第二层次同第三层次之间的界限是很不容易分清的,特别是难以量化,但我想从理论上讲是能成立的。而且,有一些“设租”活动,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和住房改革中所出现的“设租”活动,应该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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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

《中国改革》(CN:10-130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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