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政治农村经济研究外商投资公司土地增值收益房地产公司征地补偿款收益分配城市政府课题组开发区杂志社陈锡文副主任农民韩俊溢价
摘要: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韩俊领导的课题组最近做的调查显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有20%—30%留在乡以下,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20%到30%;各类城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区、外商投资公司等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占40%到50%。而从我们杂志社近两年直接接触到的投诉、上访案例看,即使是与土地溢价悬殊巨大的征地补偿款,农民最后也不一定能拿到手。对此现象,中财办副主任陈锡文一针见血地概括为“拿别人的地,发自己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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