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组织教育中介组织第三者客观公正性神化评估机构教育利益
摘要:柳友荣等在2008年第11期《中国高教研究》撰文指出,教育中介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缓和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中介性组织必须具备专业性、相对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等三种基本属性。其独立性是中介评估组织能够公正客观实施评估,最大限度获得社会认可和公信的基础。我国不少学者基于建立“理想的评估机构”出发.把建立具有独立地位、不受政府影响的中介组织执行评估.看成是实现公正评估和各个高等教育利益主体权利的根本所在。其实,中介不等于绝对中立。评估机构的创建者和经营者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双方在利益得失方面同样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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