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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三方权益的协同与制衡

研究生教育协同式制衡研究生群体培养环境权益教育客体创新主体环境约束组合关系

摘要:杨卫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第6期撰文认为,研究生群体、导师群体和研究生培养环境这三个要素在研究生教育中具有双重性角色。研究生既是创新主体又是受教育客体;导师既是教育的主体,又是被培养环境约束的客体:培养环境既是研究生和导师的约束体,又是他们的激发体。在三要素之间出现各种合作或制衡行为都是正常的。这些具有时立统一意义的双重性角色组成的研究生教育三要素之间,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组合关系。把握这些关系,进而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协同式创新,需要确立新的理念。其中,关键在于实现研究生、导师和培养环境这三个要素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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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

《中国高等教育》(CN:11-1200/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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