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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奸罪的观念——从汉律到唐律

作者:〔日〕冨谷至; 赵晶(译)性交奸罪唐律汉律

摘要:《唐律》的条文规定,未婚男女之间的性交行为亦构成犯罪。若是双方合意,则名为“和奸”;反之,若一方被迫,则称之为“强奸”。本文拟检证以下三点:第一,“奸”是否确实意指未婚男女之间的非法性交?第二,秦汉法律中是否已经存在如唐律这般的规定?第三,在前近代中国,未婚之人若有性交行为,是否真的会因此构成犯罪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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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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