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汉魏无“亲亲相隐”之制论

作者:韩树峰汉魏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研究成果魏晋南朝法律条文制度

摘要: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特征之一,"亲亲相隐"制度历来受到学界的重视,相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是,许多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这一制度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否存在。据笔者看来,不仅秦汉政权,甚至魏晋南朝政权,也从未制定过亲亲相隐的法律条文,"亲亲相隐”制在汉魏时期从未存在。以下就此问题略陈管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