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视频点播业务卫星电视广播产业目录安装服务收视调查广播电台
摘要:日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正式,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涉及广播电视领域的包括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要求中方控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限于合作);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涉及广播电视领域的包括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含引进业务)公司,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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