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媒体广告监管工作医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证明文件审批内容
摘要:2月13日,广电总局、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媒体要做好播前审查把关工作,坚决杜绝虚假违法的医疗和药品广告。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认真审核有关证明文件.坚决做到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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