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业务经营业务媒体公信力社会效益文化企业经济效益新闻媒体事业部制
摘要:《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中央文改办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说,有少数新闻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广告等经营业务与新闻采编业务进行混编,实行事业部制或变相事业部制,甚至把营销工作和有偿新闻挂钩,危害很大。《意见》对规范推进“两分开”作了进一步明确,强调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时政类报刊等新闻单位,可以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经营活动,但必须做到采编与经营分开,禁止采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混岗;对于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经营性部分,可以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但应由国有资本控股,必须服从、服务于宣传文化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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