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锴法医病理学穴位注射过敏休克法医鉴定
摘要:1 案例资料 简要秦睛周某,女,52岁,无心血管系统及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前长期腰痛,1月前加重,自行服止痛药治疗,效果不佳。某“祖传中医”以等量丹参和黄瑞香(共5mL)进行穴内治疗,疗效不明显;次日将地塞米松3mL、苯甲醇lmL与青霉素80万单位配制成溶液,注射人腰部椎穴位,之前未行青霉素皮试,不到30min,周某即出现呕吐、冷汗、寒颤、呼吸困难、昏迷,未及抢救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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