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生彦; 刘晓法医临床学体感诱发电位法医学鉴定脊髓损伤颅脑损伤
摘要:目的 探讨体感诱发电位(SEP)检查在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价值。方法 将60例神经系统外伤(不包括周围神经损伤)并功能障碍者分为脊髓损伤组(33例)和颅脑损伤组(27例),分别进行神经系统查体及SEP检查,并对其结果进行相关分析。结果 脊髓损伤组SEP结果:33例均表现为异常,异常率100%,且随着功能障碍程度的加重,SEP异常的程度亦加重,两者呈正相关(R=0.72,P〈0.01,n=33)。27例颅脑损伤者,仅有9例异常,异常率为33%,功能障碍程度与SEP异常相关性分析(R=0.36,P〉0.05)。结论 SEP检查是客观评定脊髓功能较为敏感而准确的辅助检查手段;但对颅脑损伤功能障碍的客观评价价值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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