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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体组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作者:白轲; 马剑银慈善法现代化社会主义

摘要:中国《慈善法》的出台,意味着近十多年来的慈善立法进程大功告成,这部法律强调适当发展慈善部门的生产力,从而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该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共同体现了在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新兴架构下中国民间社会组织化取得的重大进步。尽管《慈善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各自代表着中国社会组织管理整体的不同侧面,但在促进国家发展的独特贡献方面值得分别深入探讨。本文考察了《慈善法》在实现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的作用。文章的结构如下:除第一部分导论之外,第二部分重点考察《慈善法》的具体条款,其中涉及《慈善法》草案和最终版本之间的内容变动;第三部分进行更为深入的考察,从理论层面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慈善法》的伟大贡献以及在新的历史阶段保持中国民间社会生产力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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