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翔; 李伟; 李娜行为能力自治代言服务
摘要:中国社会组织处于较短的发展历程、较复杂的发展环境、较艰巨的创新使命等多重影响因素裹挟之下,对社会组织有不同的观察视角和评估结论。基于社会组织的法律身份,从当为、能为、未为等维度对社会组织行为能力进行分析,发现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已具备一定自治能力、代言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时也发现各类社会组织在行为能力发育上的不平衡。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应当对社会组织行为能力进行全方位诊断,完善对社会组织行为能力的法律指引,集中资源优化社会组织行为能力结构,加大行为能力储备,推动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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