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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孕产妇保健面临的困难和对策

作者:余志宏; 虞海伦孕产妇保健婚姻登记条例婚前医学检查家庭幸福孕期检查孕期保健新婚夫妇疾病传播结婚登记儿童发展规划

摘要:<正> 围婚保健的目的是保证健康的婚配,避免在医学上认为不适当的结婚和生育,保证婚配双方和后代的健康,防止某些疾病传播和遗传病延续。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婚检合格”不再列为婚姻登记必须前置条件。婚前医学检查由原来的强制改为自愿,充分体现了人性服务的理念。但《条例》实施后,结婚登记前经过健康体检的寥寥无几,对优生优育、家庭幸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我区孕产妇保健工作也将面临极大的困难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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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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