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立余国有企业政府职能商业活动非歧视公平竞争
摘要:国际法在国有企业问题上遵循主体和行为相统一的标准,是否行使政府职能是分析国有企业身份和行为性质等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多边国际经贸投资规则采取所有制中性做法,聚焦商业活动。近期发达经济体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对现行国有企业规则提出了挑战。中国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时既要符合自身实际需求,又要顾及国际规范,并通过实践影响国际法规则的发展。中国目前在国有企业性质和职能认识上还不尽统一,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应国资国企改革两手抓,继续坚持政企分开原则,采取国有企业分类和分级制度,加快政资分开,建立相应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促进公平竞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