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靖高校校规司法适用附带性审查大学自治
摘要:高校校规是高等学校公共权力行使的重要依据,是现代大学治理的介质文本,在法律地位上可类同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校规亦法”,法律性与“准”法律性是校规可被司法适用的规范内核。校规的司法适用以附带性审查为前提,司法审判机关有权选择适用合法的高校校规作为相应教育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之“参考”。在校规司法适用过程中,国家司法监督权对校内自主管理权应保持必要尊让;惟其如此,方能实现校内管理秩序的良性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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