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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以公法人概念为重点

作者:葛云松行政主体民事主体法人公法人机关法人民法典

摘要: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是大陆法系对法人的基本分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应当重新塑造行政主体理论,特别应当采用公法人概念。在法人一般理论上,则应当修正法人的一般定义,并且在将来的民法典中以更加合理的方式规定公法人问题。国家机关不应当具有法人和行政主体地位,国家才是法人和行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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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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